申請土耳其工作簽證文件要求一覽!
2020/04/10 08: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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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在土耳其工作,那么土耳其工作簽證就是您必須的證件,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土耳其工作簽證所需文件。歡迎閱覽!
外國人員要求提供的文件:
申請表(四(4)套);
護照復印件(公證并翻譯成土耳其文);
文憑復印件(公證并翻譯成土耳其文)(應注意,這是大學學位的要求,此外,可能還需要為雇員制定土耳其高等教育委員會的對等決定。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是高級學位可以由官員要求);
如果在土耳其提出申請,則需要有效的居留證;
個人簡歷;
與土耳其公民結婚的外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
與土耳其公民結婚的外國人,需提供經公證的結婚證書復印件。
雇用外國人員的公司要求提供的文件:
稅務局上一年度批準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貿易登記處公報證明了公司的股份結構;
對于獲得了執行政府機構和組織公開的國際招標項目的權利的機構,文件表明它們已經從有關機構和組織承擔了工作;和
對于將在工程,建筑,建造和咨詢服務框架內雇用外國專家人員的法人,工資單副本應證明還雇用了土耳其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并證明了外國人員的服務合同。
通常,不可能為外籍人士的家庭成員獲得工作許可證,除非每個人都能夠根據自己的技能和資格分別獲得工作許可證的資格。但是,根據新法律,還可以向與他/她或她或以后一起帶來的外籍人士的配偶以及需要他/她支持的子女提供定期工作許可證。
一旦獲得工作許可,應在申請居留許可之前,從土耳其人在其本國的領事館獲得工作簽證。
外籍關鍵人員工作許可:
根據2003年6月17日第4875號《外國直接投資法》,擁有關鍵人員身份并受雇于具有特殊特征的外國直接投資(以下提到的高于門檻的投資)的外國人有權提出工作申請在土耳其共和國的公民(或居住國)的代表處(領事館)獲得許可。
這些申請將由代表處移交給勞工部。兩者之間就工作許可問題進行的溝通將通過電子郵件進行,與常規申請相比,該程序更加快捷。此外,外國人的雇主將需要在申請之日起三(3)天內將所需文件與申請表一起提交給外交部。
此外,關鍵人員在收到工作許可證后,必須在收到工作許可證之日起九十(90)天內向國外的土耳其共和國代表申請工作簽證,并向內政部申請居留權進入土耳其后的三十(30)天內獲得許可(將在下面進行討論)。
如果主要人員以前因任何原因獲得了居留許可(在土耳其獲得教育許可的居留許可除外),但至少有六(6)個月的期限,并且由于該原因在此許可內獲得了工作許可,則他/她不是需要從土耳其共和國在國外的代表處獲得工作簽證。
下列文件需要與主要人員的工作經歷一起提交,以用于具有特殊功能的外國直接投資:
證明外國股東所持股份總數至少價值636.666土耳其里拉的文件(例如公司認可的賬簿記錄,公司認可的資產負債表,《商業登記公報》的施樂復印件);
證明公司或分支機構在上一年實現的出口額至少為1.000.000美元的文件(例如證明出口金額的銀行收據,銀行信函,施樂公司的外幣購買單據副本,公司背書的收入)聲明);
證明公司或分支機構上一年營業額達到最低TRL 47.749.979的文件(例如公司認可的損益表等文件);
證明公司或分支機構在上一年雇用至少250名向社會保障局(SSK)注冊的人員的文件,證明該案的文件(例如SSK清單);
如果公司或分支機構尚未進行投資,請提供證明計劃的固定投資額至少為TRL 15.916.659的文件,例如投資激勵證書,旅游激勵證書;和
活動證書或活動報告或相關國家的官方授權組織的來信,以證明公司除其總部所在國家以外,還至少有一項外國直接投資;以及出具證明,以證明相關主要人員已經由總部設在國外的主要公司分配。
延長工作許可:
至少要在有效期屆滿前十五(15)天進行工作許可證的延長。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延期申請將被該部視為初次申請,而不是續期申請。這些申請也可以提早提出,條件是必須在工作許可到期日之前的兩個月(2)內提出。如果延長了工作許可,則延長工作許可的開始日期為過期的工作許可的到期日,這使得在最近的十五(15)天內申請更為可行。
土耳其工作簽證所需文件就是這些,如果你還有其他想要了解的,那么請閱覽我們土耳其護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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