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耳其學習的外國留學生的法律義務介紹
2019/12/05 1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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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任何的事情都有著相對的兩面性,您獲得權力,那么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那么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在土耳其學習的外國留學生的法律義務。
土耳其的外國留學生預計會有哪些法律義務?
根據互惠原則或自己的努力在土耳其學習獎學金的所有外國學生應遵守的法律義務如下:
-雖然免費簽發(fā)在土耳其學校和高等教育機構學習的外國學生的居留許可,但在領事館,使館學校和國際學校學習的外國學生則必須支付居留許可的費用。
-如果外國學生在抵達土耳其后有權入讀大學并希望入學,但應學校的要求接受了土耳其預科班的錄取證明這種情況,則學生居住證將受到監(jiān)管,直至下一個教育期。
-打算攻讀本科的外國學生應首先參加外國學生考試(Y?S),以便在土耳其接受培訓。每所大學都有自己的考試條件和入學條件。學生應獲得大學設定的考試題要求的基點。
-想要在土耳其的任何高等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外國公民必須獲得"學生居留證"。
-外國學生將接受本科和各級教育,有責任執(zhí)行根據土耳其法律安排的交易并獲得證書。外國學生的教育生活可能由于缺少交易和提供錯誤的證書而中斷,因此要求明年再次進行同樣的交易。
-所有將在土耳其接受本科或研究生培訓的外國學生,均應向提供指導服務并履行這些單位要求的義務的單位提出申請。
-外國學生應始終與所在學校的指導服務機構聯系,并在15天內將與任何個人,婚姻或教育狀況有關的變化告知指導部門。如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與學生有關的更改,則將采取法律行動和紀律處分。
外國學生的居留證有哪些義務?
外國留學生在教育期間要延長居留時間,應向居住在邊界內的地區(qū)警察局提出申請,并附上證明其繼續(xù)學業(yè)的證明,并獲得新的居留許可。
如果外國學生失去居留證,護照或任何可證明學生身份的正式文件,則應立即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并在15天內獲得丟失的文件。
更改居住地址或教育機構的外國學生有義務向退出的地區(qū)警察局和他們在40小時內被轉移的那一方報告這些變更。
外國學生應履行的健康保險法律義務
如果外國學生在首次入學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通用健康保險和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提出申請,則無需向這些學生提供額外的健康保險。但是,自入學之日起3個月內未提出申請的外國學生,不屬于一般健康保險的范圍,由這些學生負責購買私人健康保險。
在土耳其學習,并不說您只要努力就可以啦,對于相應的管制規(guī)定您都是需要遵守的。請注意,您在國外學習,本人的相關證件是十分重要的。多謝閱覽!
聲明:本文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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